近幾個月一些藝人相繼因吸毒、嫖娼紛紛涉案之後,演藝圈盛傳廣電總局已通知各大衛視,“凡是有劣跡的導演、編劇、演員等主創人員參與制作的電視劇,要慎重考慮”。記者獲悉,廣電總局9月29日正式下發“封殺劣跡藝人”的通知,“吸毒”“嫖娼”行為被明確點名,出軌等道德問題則未提及。(10月9日《京華時報》)
  封殺劣跡藝人,順乎民心,確有必要。演藝圈的藝人屬於公眾人物,關註度高,甚至成為一些公眾追捧的偶像,也對公眾的行為具有引導或影響的作用。正因為如此,演藝圈的藝人應當自愛,嚴以律己,不辜負公眾的期待,而社會公眾及相關部門也應對演藝圈的藝人有更高的要求,起碼演藝圈的藝人在做人方面不失分,必須有底線。遺憾的是,一些藝人意識不到這一點,放縱自己,作出了一些有違公眾期待的事,或緋聞不斷,或醜聞令人瞠目結舌,不僅醜化了自身形象,也敗壞了社會風氣,誤導了公眾尤其是青少年,進而挑戰了主流核心價值觀和社會文明。
  封殺劣跡藝人,是對演藝圈的凈化,是對演藝圈藝人的愛護,是維護核心價值觀和社會文明之必需。當然,也是對劣跡藝人的警告。封殺劣跡藝人的效果值得期待。
  當然,封殺劣跡藝人只是前述凈化的開始,相關部門的步子不妨邁得再大一些,關鍵是形成並完善演藝圈凈化長效機制,這如同用制度反腐更可靠。同時,也要儘快出台相關法律法規,做到封殺劣跡藝人、凈化演藝圈有法可依,而不是頭痛醫頭、腳痛醫腳。至於封殺劣跡藝人是否永遠封殺,也需要相關部門認真研究,採納公眾的意見。
  文/於文軍
  
  (辣味時評,一掃就行!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!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!)  (原標題:把“封殺劣跡藝人”納入法制化軌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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